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以前传统式的线下活动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需求。因此为更加贴合大众需求,现在网上各种购物网站以及业务网站都是层次不穷的。网站被别有用心之人举报违反广告法,该如何处理?
一、网站被举报违反广告法该怎么办?
1、对于违反广告法被举报,首先要做的是将事态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可以通过与举报人协商,适当支付一点封口费,达成谅解协议之后,可以让投诉人到工商部门撤诉。
2、态度诚恳。面对执法部门的调查,最起码要在态度上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样子,伸手不打笑脸人,执法部门查无实据,也无法认定案件事实。
3、综合协调。在执法部门调查的时候,对于事实明确能够认定的小错误,不要一味抗拒,可以主动承认错误,并通过执法机关表达愿意调解和承担适当赔偿的意思表示。如果举报人仍然不依不饶,执法人员对举报人也会产生反感。
4、申请复议。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不能满意的,如果有复核、申诉等救济途径的,都要程序走到底。
5、聘请律师维权。在行政机关介入或者进入法院诉讼程序中,鉴于个人对法律的程序和实体不能有全面和掌握,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一方面有利于维权,另一方面对证据的把握和监督执法机关的违规操作,都有一定的作用。
6、上诉申诉。对于走法院诉讼途径的举报,与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思路也是一样的:用尽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把程序进行完毕。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也让投诉人在漫长的处理期限内,不得不现在调解。
二、违法广告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1、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的,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1)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2)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3)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4)发布烟草广告的;
(5)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6)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1)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2)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3)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4)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5)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6)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7)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8)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9)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10)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11)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12)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13)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14)违反广告法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三、广告法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的处罚: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四、违反广告法举报协商注意事项
1、调解的时候注意和解笔录、和解协议中都不要出现承认自身违法违规的文字。如果出现了,不要签字盖章
2、和解协议中对于和解的理由最好进行模糊处理一旦如果你在承认自身违规的和解协议或者笔录上签字、盖章,此时相当于给了工商局自认违规的证据,将可能面临的是两方面的损失。
(1)因为违法违规而受到工商处罚:20万-100万的罚款。
(2)给举报/投诉者的补偿。
关于网站被别有用心之人举报违反广告法,该如何处理?违反广告法举报协商注意事项以及广告法规定违法广告处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